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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年度師資培育中心開設教育專業課程開學選課相關說明

110學年度第1學年度師資培育中心開設教育專業課程開學選課相關說明

    本校9/13開學起前二週課程以遠距課程方式辦理,所有課程請同學於開學第一週即前往雲端學院或線上課程連結至課堂上課,部份課程於開學第一週有提高網路選課人數,並於第二週起不開放人工選課方式,因此請同學特別留意網路選課查詢課程的課程選課人數上限及備註欄

開學第一週

9/13(一)15時~9/22(三)7時59分59秒止(開放全校性網路選課,人數未滿之課程皆可透過網路加選)

開學第二、三週

110/9/22(三)8時起~110/10/1(五)23時59分59秒止,網路加退選功能關閉。僅能人工加選(並非所有課程師長皆開放或同意加選),請欲申請加選之同學向授課教師(MAIL)取得加選同意,並由授課老師提供最後人工加選名單資料經開課單位確認符合教室空間可容納人數後,始將由教務處辦理加選【取代原實體授權碼】。

 

有關師培中心開設相關課程資訊如下  :

下載:師培中心開設之教育專業課程遠距教學方式及連結一覽表。

 

教育專業課程宣導:

  1. 學生修習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該類科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以中 等教育學程 26 學分為例,每學期修課學分上限為 8 學分(包含未來將列入教育學分證明書之課程,包括教材教法、教學實習課程及各系自訂選修…等課程),如當學期預計畢業須加修學分者,經主修系所及師資培育中心審核通過後得申請加修一至二科教育專業課程(申請表件請洽師培中心)。

  1.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 如有修習暑修,暑期修習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至多列計 3門科目或6學分,上述暑期學分不列入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且不計入教育專業課程之修業年限,惟暑期所修習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得併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數計算。

  1. 修習「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分科/分領域(群科)教學實習」前須先修習「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課程」各 1 門,提醒師資生務必依照教育部規定之修課邏輯修課。

  1. 「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及「分科/分領域(群科)教學實習」由各系開設,須先修畢 「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始能修習「分科/分領域(群科)教學實習」,提醒師資生 務必依照教育部規定之修課邏輯修課。

  1. 師資生修習教育學程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則取消師資生資格,本校不再辦理名額遞補。 (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不及格且經次一學期(含休學後之次學期)輔導後仍未達標準。 (2)學期操行成績未達 85 分以上或遭小過(含)以上處分。

  1. 同學修課時請務必留意自身具修習資格學年度的修習架構版本及相關規定,注意是否修錯課程, 如 108 學年度架構增加「教育實踐課程」,適用於 108 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者之課程架構, 107 學年度(含)以前取得資格者之架構無相關課程,修習後無法採認 107 架構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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