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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專區】

 

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悉依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規範實施,請師資生依「具教育學程修習資格」學年度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規定修課與實施相關活動。

 

  實地學習紀錄與認定總表-表件下載

 

 ●「實地學習紀錄表」(odt)(適用於非修習「體育科」之所有師資生)  (105.11.18更新)

        體育科實地學習紀錄表(僅限修習「體育科」之師資生使用)  (105.11.18更新)

 ●「實地學習」時數認定總表(內含實施要點)(odt)(106.10.17更新) 時數認定總表PDF檔

 ●「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實施要點」詳見相關法規(105.10.13更新)(要點詳見課程相關法規第19項下載「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實施要點」)

    

 

        

 

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悉依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規範實施,請師資生依「具教育學程修習資格」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規定修課與實施相關活動。

 

【110/4/20最新消息】image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採認國外學校實施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活動作業程序,請點選查詢110/4/20最新消息公告之相關規定

 

 

【109/10/30最新消息】

實施與申請實地學習時數認定前,請先依具教育學程修習資格學年度,確認教育專業課程是否要求實施實地學習活動。

 

【106/9/13最新消息】

實地學習宣導海報如下:

實地學習宣導海報

 

 

 

【106/9/13最新消息】

為有利同學釐清迷思,公告實地學習紀錄表填表說明如下:

 實地學習紀錄表填表說明

 

 

 【105/10/13最新消息】

公告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實施要點」第四點修正條文
一、 本次主要修正第四點第一項第五款,有關實地學習課程內容認定範圍:學生自行至校外參與之師資培育相關活動(包含課室觀察、參與備課、教材共備或參與議課等),為利學生自覓適宜之學校進行實地學習,爰刪除學習場域須為本校當年度之教育實習合作簽約學校之規定
二、詳細修正內容請參閱上方要點連結,時數認定總表檔案內之要點亦同步修正。

 

 

 【105/7/21最新消息】

有關修習中等學校-體育科教師專門科目之師資生請注意!

運動學系105年6月7日系務會議通過,運動學系、運動健康研究所或經過教學育學程甄選預定修習中等學校-體育科教師專門科目,且適用103學年度以後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學分一覽表之師資生,實施實地學習時需填寫「體育科實地學習紀錄表」(表件詳見上方)。 

  

 【105/5/24最新消息】

一、自即日起更新實地學習紀錄表及時數認定總表,已經填寫且經授課、觀課或採認單位核章之紀錄表仍可使用。
二、今(105)年度6月17日(五)之後實施實地學習之同學,請使用新表格,下學期申請時數認定時,需使用新表格。
三、實地學習時數認定申請於每學期期初,申請時間為每年3月及10月,約需1個月時間進行審查(於4月及11月審查),實地學習時數認定審查結果,預定於5月及12月份公告,並檢還實地學習時數認定申請資料正本。【請妥善保管申請資料,作為申請初檢認證之實地學習佐證資料。】


 

 【105/5/24最新消息】

更新「實地學習」時數認定總表,更新內容為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實施要點。若已使用附件表格仍可繼續使用。本次修訂第二及四至六點各項,修正內容詳見本中心相關公告。 (或附件「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實地學習實施要點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105/5/18最新消息】 (104.11.3版表格填寫說明)

 

 【104/11/3最新消息】

更新實地學習紀錄表及時數認定總表,

已經填寫且經授課、觀課或採認單位核章之紀錄表仍可使用。

今(104)年度11/3(二)之後實施實地學習之同學,請使用新表格,下學期期初申請時數認定時,需使用新表格。

 

 

【104/4/15最新消息】

103學年舉辦之「史懷哲服務計畫」與「白沙夏日學校」活動於4月份開跑,請103學年度起具修習教育學程資格,其適用課程架構為教育部以103年6月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30081577號函核定本校103學年度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之師資生注意。參與此2項活動於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所做之服務學習可採認為實地學習時數,最高可以採認為50小時。

活動規劃細節與流程請與學務處及教學卓越中心承辦人洽詢,聯絡資訊如下:

【史懷哲服務計畫】學務處 陳小姐 分機5725。

【白沙夏日學校】 教學卓越中心 李小姐 分機1633。

 

【104/11/3最新消息】

實地學習時數認定申請於每學期期初,申請日期自開學當天至當月月底,約需1個月時間進行審查,實地學習時數認定審查結果,於當當期第3個月份公告,並檢還實地學習時數認定申請資料正本。

請妥善保管申請資料,作為申請初檢認證之實地學習佐證資料。

 

 

 

提醒使用102學年度(含之前)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之師資生,仍然是適用需修畢任一門人文關懷系列課程並從事志工服務24小時,其中4小時須為從事文化機構服務類屬或校園機構服務類屬之無償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