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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甄選-公告本校107學年度教育學程生錄取名單(分配予各系所)

1.錄取生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具修習教育學程資格,得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5日(五)15時前完成教育學程選課。錄取生如未能於108學年度第1學期具備在校生身分,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2.錄取生請務必參加師資培育中心108年9月9日(一)中午12時辦理之「新進師資生選課說明會」,會中將宣導相關修課規定

3.錄取生如於取得資格前預修教育專業課程者,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16日(一)16時前提出申請,辦理教育學分抵免,申請以一次為限,詳細規定悉依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辦理。

公告附檔(107學年度教育學程生錄取名單(分配予各系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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