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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科】通過資格考且已完成教育實習,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欲辦理加科、加另一類科申請流程

 

說明

 一、已通過資格考並完成教育實習者,因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不具備加科(加另一類科)登記資格,需在取得第一張教師證後才得以辦理加科(加另一類科)。

 二、將欲辦理加科(加另一類科)相關表件備齊(除教師證書影本外),寄至本中心課程組。

 (若同學於實習輔導組公告可取領教師證日起才送件,皆需檢附合格教師證書影本2份)

※申請人備妥資料郵寄至本中心,待資料確認無誤後統一由本中心轉至培育系所審查。

三、加科申請表中的收件日期,以本中心實習輔導組公告領取合格教師證當日起算

四、113年8月1日(星期四)起開始收件至8月15日(星期四)止。

 

加科、加另一類科網頁:https://practiceweb.ncue.edu.tw/p/412-1007-41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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