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本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僑生、港澳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修正

一、旨揭辦法業經本校108年12月11日教務會議討論通過,並經教育部109年1月17日臺教師(二)字號函第1080192696號函同意備查。

二、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僑生、港澳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修正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