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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為調查108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學程暑期開課需求,請有意願修習者前往表單填寫相關資訊。

一、相關說明:
1.調查對象:已取得修習教育學程資格之研究生及有加修另一專長之公費生。
2.修習時間: 暑期上課時間(預計7/20-8/28)。
3.修習規定: 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注意事項」辦理。
4.修習辦法:教育學程之修業期間,應至少二年(四學期,不包含暑修),另加半年全時之教育實習課程。另修習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前,需至少先修習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課程各1門。
6.開課規定:
(1)暑期每科目開班人數至少須達20名學生,另除授課老師因教學需要,限制開課人數外,每門名額至多50人,採研二(含)以上及有加修另一專長之公費生優先選課,其餘名額以先選先上方式選課。
(2)選課人數若超過50人,須由授課老師同意方可加選,至多每班65人。
7.修習108學年度暑期教育學程學分數須與本學期(108第二學期)學分數合計不得超過該師資類科總學分數三分之一,因此以中等教程為例,「108學年度第2學期」+「108學年度暑期課程」教育專業課程不得超過8-9學分。
8.其他未規定者,悉依本校學則有關規定辦理。

二、欲修習之「教育學程」108學年度第2學期暑期課程調查
(109年4月1日(三)前完成下列問卷以利統計開課課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1-rd6kS4Ugz4L39SLok4VTgW1C2pzPKL0x-Iewd54iHlNhQ/view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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