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8月1日教育實習名冊
依據以下規定:
1.教育部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第 6 條
2.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第 10 條
欲參加113年8月1日教育實習的學生所選擇的教育實習機構以主管機關公告所轄適宜辦理教育實習及願意提供實習機會之機構名單為原則。
經查 教育部之「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台」 https://eii.ncue.edu.tw/
部分同學(綠色底色)所選之教育實習機構非主管機關及教育部公告核可之實習學校
請未符合規定之同學配合以下處理方式:
1. 另覓適合之實習學校,並於5月20日前繳交「實習申請書」至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以利各師培系所派實習指導教師
2. 原申請之不符合之學校,請同學持「實習學生撤銷/終止教育實習申請書」至該校核章,並在5月30日前繳交至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
請申請實習的同學擇一報名教育實習前研習會:https://reurl.cc/77a2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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