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師資生教師生涯相關證照獎勵辦法」,並自即日起施行,歡迎符合條件之本校在學師資生踴躍申請
一、本辦法業經本中心113年6月6日師資培育中心112學年度第3次中心會議討論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在案(113年6月24日簽准)後公告實施。 二、歡迎本校在學師資生於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期間,於申請期間取得本辦法所訂教師生涯相關證照者,可依本辦法提出獎勵金申請。【11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申請網址「點我申請」,依申請順序及本年度經費額度受理】 二、若需詢問相關事宜,可撥打校內分機1125或至教學大樓4樓T408辦公室找張小姐洽詢與瞭解更多資訊。 |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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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生教師生涯相關證照獎勵辦法1130624(113年6月24日簽准).pdf 師資生教師生涯相關證照獎勵金申請表.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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