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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核定本校109 學年度培育中等學校雙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一覽表,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99993號函辦理。

二、本表適用109學年度取得修習資格之師資生。

三、108學年度前已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在校生仍得適用,惟修習課程仍須以教育部備查之 109 學年度後之課程認定。

四、其餘修課說明,請參閱本校109 學年度培育中等學校雙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一覽表。

下載:本校109 學年度培育中等學校雙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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