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中等教育學程暑期選課事宜,請有需求之師資生於期限內繳交選課申請表。
- 本中心預計於109學年度暑期開設2門課程,每門課程每週上課一天(6小時),共上6週,上課期程為7/19(一)~8/27(五)。
- 暑期課程需達20人始得開班,請符合資格之師資生於選課期間(6/7上午9時~6/18下午4時止)將暑期選課申請表送至師資培育中心課程與認證組。
- 提醒同學教育專業課程修業年限,應至少二年(至少4學期,不含暑修,且具實際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之事實),每學期修課上限為該類科之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暑期課程列為第二學期,因此以中等教育學程為例,109學年度第2學期+109學年度暑期課程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不得超過8學分。(如相關法規變更依當時最新規定辦理)
- 選課申請表繳交時間:109年6月7日(ㄧ)上午9時~6月18日(五)下午4時止,繳交資料為暑期選課申請表及本學期修課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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