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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即日起廢止本校「教育學程複審特殊表現審查原則」,請查照。

本原則業經110年5月11日109學年度師資生甄選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廢止,並報經教育部110年6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076937號函復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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