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以及第2學期實習學生,請於111年1月15日前填復【教育實習獎助金】調查
110學年度第1以及第2學期實習學生,請於111年1月15日前填復【教育實習獎助金】調查
教育部預計從111年度開始,發給教育實習學生(包含110學年度第1+第2學期)實習獎助金。
但因該項預算立法院刻正審議中,為能盡快建立實習學生之匯款帳號,
請111年度(110學年度第1+第2學期)實習同學於111年1月15日前線上填寫匯款資料,
或下載表單填寫匯款資料後傳真至04-7211176。
*實際核發時間,需待教育部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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