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學生施打流感疫苗
公告主旨:補助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實習學生施打流感疫苗
公告內容:
1.教育部111年8月17日函示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因部分縣市流感疫苗補助對象已包含本學期實習學生,若實習機構已為實習學生造冊接種,實習學生可選擇與實習機構一同接種;其餘有意願接種流感疫苗之實習學生可自行至醫療院所接種自費流感疫苗,並檢具接種流感疫苗費用明細收據,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全額補助。
2.本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實習學生若有意願自行施打流感疫苗,請於施打完畢後檢具收據明細浮貼於申請書上,於111年10月31日前寄回彰師大師培中心實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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