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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7月31日實習結束者教師證書領取公告(請於9月8日前領取)

一、領證資格:111/7/31實習結束者

二、親領:本人或代領人於8/29~9/8至實習組領取

本校暑期洽公時間:週一至週四9時~12時、13時~16時

本人親領:持【有照身分證件】,熟記【領證序號】,由本人簽名領取

委託代領:持【代領委託書】【代領人有照身分證件】,由代領人簽名代領

三、郵寄:統一於8/25下午依申請人已提供之地址條與郵資寄出

中華郵政郵件查詢 https://postserv.post.gov.tw/pstmail/main_mail.html

四、變更領取方式:

郵寄改親領:請於8/25中午前電洽本組進行更正作業 04-7232105#1112

領改郵寄:請盡速填妥【申請郵寄教師證書】寄至本組,逾期恕不負擔保管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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