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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修正條文1111216
本要點業經本校
111學年度第1學期
111年11月30日教務會議討論修正
通過,並經
111年12月16日
教育部
臺教師(二)字第1110123271號函備查。
下載:
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
下載:
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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