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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教育部公告】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訂於6月18日(星期日)舉行,考試簡章公告於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s://tqa.rcpet.edu.tw),考生請自行至網站下載與報名(請注意:學校不會幫考生代為報名)
112年度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相關規定及時間說明如下:
一、 報名程序:教師資格考試採網路報名。
二、 網路登錄報名時間:自112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至4月20日(星期四)下午3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 報名注意事項:
(一) 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圖檔(附檔名為.JPG),如需申請報名費補助或特殊應考服務者,應將相關證明文件以A4紙張印出。
(二) 報名照片:上傳照片應為JPG格式,拍攝日期為111年6月1日(含)以後白色背景正面脫帽半身彩色數位照片電子檔,數位攝影像素不少於450×600 pixels;掃描解析度介於300dpi至500dpi。
(三) 報考類科依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上所載師資類科報考。
(四) 線上資料送出前務必逐項檢查正確,紙本特殊報名表件須於簽章處簽章。
(五) 行動電話及E-mail帳號為重要聯絡方式,請填寫正確,並務必取消不接收企業簡訊的設定,以免影響報名。
四、 報名費:每位報考人應繳交新臺幣1,000元報名費。但符合「社會救助法」第4條及第4條之1規定之本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考人,或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及第4條之1規定之本年度特殊境遇家庭報考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列印及簽署報名費補助領據,報名費將予以免收或減收,另由教育部予以補助。
五、 針對持有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孕婦或其他因傷病有需求者,教師資格考試提供特殊應考服務,如作答方式提供盲用電腦及提供可調桌面高度之桌子等輔具。
六、 各節考試期間,應考人應考時不得飲食(水),違者將扣減其該科成績2分;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請於考試第一節預備鈴(鐘)聲響前,持相關醫療證明向考場試務中心提出申請。

其餘注意事項請詳閱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或洽詢試務行政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線服務電話:02-2366-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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