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資訊力微學程設置暨修習要點」(111年6月2日公告版)
一、本要點(111年6月2日公告版)業經本校111年3月3日師資培育中心課程委員會第3次會議審議通過,續經同年5月25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報告備查,並陳請校長核定在案。 二、歡迎本校師資生修畢本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檢具「教學資訊力微學程證明書申請表」(詳附件)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送至師資培育中心辦理審核。 |
附 件 (111年6月2日公告版) |
教學資訊力微學程設置及修習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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