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課程組公告】公告教育部同意備查本校修正「培育中等學校英語科全英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一覽表」(108學年度版修正)

一、依教育部108年12月25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181387號函辦理。

二、欲取得「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教師證書上加註「修畢全英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者,除應服膺「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之學分要求及規定外、且需符合本表中所列課程至少10學分﹝包含以全英語授課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合計至少4學分,及以全英語授課之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合計至少6學分﹞。

三、修習本表所列課程之師資生,需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CEFR語言參考架構B2級(或以上)之相同等級的英語能力證明。

四、申請於教師證書加註「修畢全英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之師資生,修課架構版本須採用108學年度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架構(包含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專門課程) 及本表所列課程。教育實習由本校輔導安排其至實驗學校或雙語學校進行為原則。

五、非於本校所修習之全英語課程,一律不得採認

六、修課說明及條件詳情請參閱附件。

課架網址https://practiceweb.ncue.edu.tw/p/412-1007-673.php?Lang=zh-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