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本校108學年度與97-107學年度中等學校暨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組及資賦優異組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一、本教育專業課程新舊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係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第11條規定訂定,供本校97-107學年度(含)學年度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在校師資生修習108學年度起實施之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者適用,並需依108學年度起適用之教育專業課程架構版本及適用之相關法規辦理。

二、餘請參閱附檔「教育專業課程新舊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規定。

     下載: 108與97-107科目學分對照表-中等教育專業

     下載:108與97-107科目學分對照表-特教身障暨特教資優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