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1學年度第1學期(111年8月1日~112年1月31日)教育實習同學請注意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實習】
受理期限:預計於明(111)年3月31日截止
辦理方式:擬請各師資培育學系班代協助統一收齊「實習同意書」,於111年3月底前繳回師資培育中心實習輔導組。
教育實習流程說明:
一、至師培中心課程與認證組初檢系統提出申請
線上申請審核時間約3-5個工作天(審查是否具備師資生資格及實習科別是否正確)。
二、如何選擇教育實習機構?
1.確認該校是否為主管機關認定之【適合】或是【可考量】的教育實習機構。
(1)步驟:以預計實習年度登錄教育部之「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https://eii.ncue.edu.tw/
(2)查詢上列項目:【常用功能】/【意願彙整】,輸入該校校名,確認該校是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適合】或是【可考量】的學校
2.洽詢教育實習機構是否有輔導實習學生的意願。
同學可參考洽詢意願的流程:
★自我介紹(說明畢業學校以及系所,是否是校友)
★為什麼想要去該校實習(貴校學習環境、師資以及學生素質優異)
★洽詢方便到校持跑實習同意書的時間。
3.回初檢認證系統線上列印【實習同意書】(請勿離線列印),
持實習同意書至教育實習機構核章(校長章及校印),
第二聯由教育實習機構留存,
第一聯繳回師資培育中心 (請在111年3月統一繳交給班代收齊後繳回師資培育中心實習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