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修正後「教學資訊力微學程設置暨修習要點」,並自即日起施行,歡迎本校師資生踴躍修讀。
| 一、本要點(114年12月公告版)業經本校114年11月26日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續經同年12月10日教務會議報告備查,並陳請校長核定在案,修正內容詳見附件教學資訊力微學程設置暨修習要點及修正對照表。 二、歡迎本校師資生修畢本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檢具「教學資訊力微學程證明書申請表」(詳附件)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送至師資培育中心辦理審核。 二、若需詢問相關事宜,可撥打校內分機1125或至教學大樓4樓T408辦公室找張小姐洽詢與瞭解更多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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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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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訊力微學程設置及修習要點(114年12月公告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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