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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實習學生須知

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實習學生須知

敬請加入【彰師大實習生粉絲團】,實習學生重要資訊將公布於此:
https://www.facebook.com/ncuepractice

因故無法參加教育實習者,請於2周內辦理撤銷實習。
https://practiceweb.ncue.edu.tw/p/412-1007-375.php?Lang=zh-tw

 

112年2月1日起參加教育實習之學生,敬請陸續完成以下事項:

一、完成報到

請實習學生先行詢問並與教育實習機構約定報到時間及報到地點,並於報到後由實習學校112年2月中旬前於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填列實習學生報到日期(毋須繳交紙本報到表)。

二、平台註冊

請實習學生於2月份至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點選【實習生登入】並完成註冊,請參閱實習學生手冊/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實習學生操作手冊:
https://eii.ncue.edu.tw/Apps/Sys/DownLoad.aspx

三、繳納學分費

請實習學生於112年2月1日~2月28日繳納4學分之教育實習輔導學分費5,195元(含教育實習輔導費4,800元及平安保險費395元),繳費單請至臺灣銀行網站下載:
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四、填寫實習同意書與教育實習獎助金匯款資料

請線上填寫【實習同意書】並提供【匯款資料】,俟教育部撥款後,由本校盡速匯款給符合規定之實習學生:
https://forms.gle/8wpncdEkKbbY7zf39

注意事項:
(1)依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規定,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五千元,惟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
(2)建議優先提供郵局或台灣銀行帳戶,免扣匯款手續費30元。

五、參加返校座談

本校預計於112年1月統一發函知實習機構,請實習學生於112年3月24日、4月28日、5月26日、6月16日以公假返回彰化師大參加教育實習返校座談。
因故無法參加者,實習機構毋須發函,惟實習學生務必事先徵得指導教師同意並知會所屬輔導系所。

六、填寫教師證書申請書

新制生請於第一次返校座談(112年3月24日)領取申請書資料,並於最末次返校座談(112年6月16日)前完成填寫並繳齊相關附件。
舊制生請於第一次返校座談(112年3月24日)領取申請書資料,並於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於公布之指定期限內完成填寫並繳齊相關附件。

七、雲端學院資料備份

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112年7月31日止)可續用本校雲端學院服務,請於實習結束前完成資料備份。

 

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實習學生與指導教授名冊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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