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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至107學年度與108學年度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學分對照表【點選下載pdf檔】-110年4月14日公告

本表係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注意事項」第11條規定訂定,供本校107學年度(含)前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在校師資生修習108學年度起實施之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者使用,得依取得資格當年度或108學年度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認定,各專門課程對照表規劃略有差異,相關規定請下載附件瀏覽,悉依規劃系所及各專門課程學分一覽表規定辦理(各專門課程對照表相關規定與規則請詳見各專門課程對照表之說明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