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課程組公告】欲參加108年度教師資格考試,申請【新制】先資格考後實習之認證作業流程 2018/12/18

【課程組公告】欲參加108年度教師資格考試,申請【新制】先資格考後實習之認證作業流程

 

108年度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注意事項】

【實習組公告】108年度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注意事項】(共2次考試),請同學注意並下載瞭解!!! https://bit.ly/2QYyKo9

本中心網頁實習組公告相關訊息:https://bit.ly/2BB1Ct5

申請【新制】先資格考後實習之認證作業:請至「本中心首頁 > 課程與認證組 > 初檢認證 初檢說明及範例」網頁查詢(http://practice2.ncue.edu.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376)申請資料及送件時間。

 

我想報名參加教育學程初檢說明會,請至線上報名系統https://goo.gl/pgCKCh報名。(108年1月18(星期五)12時至13時及108年2月18(星期一)12時至13時)

 

大四同學流程:
1.預定於108年6月畢業者,即日起至108年2月28日前至網頁上方連結系統,提出初檢資料申請。【若欲於108年8月進行實習者,建議盡早提出申請及尋找合適之教育實習學校】
2.若有課程未到請於下學期選課結束後,準備初檢所需紙本資料於即日起至108年3月15日前送交所屬系辦審查 (確切時間請與各所屬系辦同仁聯繫) 。

請以暫准報名方式報名參加108年度教師資格考試者特別留意該學期成績未到科目之修課情形及提醒師長成績送交期限,有利調閱檢核認證科目之成績及開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作業。

註:預定參與108年3月教師資格考試或108年2月教育實習者已逾初檢認證申請時限。

 

================================================================================

【108年度教師資格考試】
報考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中華民國國民依師資培育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者,得依證明書或證明所載之師資類科別,報名參加。

未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符合下述2項情事之一者,始得申請暫准報名:
A.107學年度應屆畢業之報考人。
B.於107年8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修習教育實習課程者。
※上述報考人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正、反面影印本,至遲應於放榜日10日前(108年4月12日星期五或108年7月19日星期五),由所屬師資培育大學送達試務行政組,未依期限繳驗或經審查不合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報考資格,該次考試無效。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