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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申請
申請時程:
申請第1學期實習:實習前一年8月至實習當年度3月底。
申請第2學期實習:實習前一年8月至實習前一年10月底。
例如:
申請112年8月實習者,請於111年8月至112年3月底申請。
申請112年2月實習者,請於111年8月至111年10月底申請。
申請方式:
至本校「教育實習管理系統」申請並線上列印【實習申請書】,
請直接列印,勿下載再列印,以免缺字。審查需三個工作天,
請盡早提出申請。
選擇學校:
1.確認教育實習機構是否適合,步驟請參考說明。
(2)首頁點選【尋找教育實習學校】(淡藍色圓圈),輸入該校校名。
(3)確認該校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適合】或是【可考量】之教育實習機構。
2.洽詢教育實習機構是否具備輔導實習學生之意願:
(1)實習學生自我介紹(說明畢業學校以及系所,是否為該校校友)。
(2)表達想去該校實習之理由(學習環境、師資以及學生素質優異等)。
(3)洽詢方便到校簽核實習同意書之時間。
(4)持【實習申請書】至教育實習機構核章(校長及教務主任),
第一聯由教育實習機構留存,
第二聯依以下方式上傳後由學生本人留存。
3.上傳實習申請書(第二聯):
(1)參加第1學期實習者,請於3月31日前完成上傳。
(2)參加第2學期實習者,請於10月31日前完成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