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實習學生與指導教授名冊(115年1月28日第3次公告)
為避免錯失重要公告,請追蹤或定期瀏覽【彰師大實習生粉絲團】並完成以下各項任務:
一、完成報到:
(1)請於115年1月中旬前詢問教育實習機構,約定報到時間及地點。
(2)報到後由實習學校於2月中旬前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填列實習學生報到日期(毋須繳交紙本報到表)。
(3)實習期間為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不得提前結束。
(4)實習期間應遵守實習學校有關實習之規定,注意服務態度、不得遲到早退,應與實習學校保持良好關係。
二、實習資訊平臺註冊:
請出席系統操作說明會,並於115年2月上旬前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點選【實習生登入】完成註冊。
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實習學生端系統操作說明會
時間:115年1月27日(二)下午2時~4時
Webex線上會議室:https://reurl.cc/ZlqeLg
或輸入會議號:2641 197 8033 密碼:0127
三、繳納學分費:
請於115年2月1日~3月31日繳納4學分之教育實習輔導學分費5,210元(含教育實習輔導費4,800元及平安保險費410元)。
繳費單下載(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代收類別:111612
學號:英文字母須為「大寫」
識別碼:預設為民國年7碼生日,第一碼請補「0」,成功登入後可修改
四、填寫實習同意書與教育實習獎助金匯款資料:
請填寫【實習同意書】與【匯款資料】(郵局帳戶免扣手續費,建議優先提供):
https://forms.gle/8wpncdEkKbbY7zf39
(1)依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規定,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元,惟實習當月份請假超過十日者,該月份不予補助。
(2)因教育部撥補經費時程較趕,且匯款資料龐雜,前幾個月若有延遲撥款狀況,請實習學生見諒。
五、撰寫實習作業(含性平研習):
所有必填之線上作業須於115年6月30日前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完成。
(1)線上作業路徑:實習檔案/任務表件。
(2)參考範例路徑:下載專區/學生任務範例/教育實習成績評定-實習學生任務範例。
(3)教育實習之研習活動S-1-R研習省思,以參加校內、外教學、班級經營、學生輔導、教育政策及精進專業知能之研習活動為主,參加時數總計應至少10小時(包含2小時「性平研習」,故撰寫研習省思作業時,請務必將性平研習省思包含在內)。
(4)參加本校舉辦之返校座談或實習學校辦理的教育相關研習皆可計入研習省思,毋需提供研習證明;惟有「性平研習」必須取得研習證明並上傳。
(5)為便利本校實習學生,師培中心實習組將於115年2月晚間辦理線上性平研習,確定日期後將公布於【彰師大實習生粉絲團】,屆時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參加,並於活動結束後,於該網站列印「個人研習紀錄」作為參加研習之證明(限符合相關規定者)。
六、參加教育實習返校座談:
本學期教育實習返校座談日期:115年3月27日(五)、4月24日(五)、5月22日(五)、6月26日(五)。
(1)實習學生得於以公假返回彰化師大參加教育實習返校座談,詳見本校函文實習機構副本(115年1月7日發函)
(2)欲參加返校座談者,請事先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若報名後因故不克出席,請於期限內取消報名,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3)第一次返校座談(115年3月27日)務必出席,其餘場次若因重大事由不克出席,上午場次(由師培中心實習組主辦)無須請假,實習機構亦毋須發函至本校;下午場次(由輔導學系主辦)請事先徵得指導教師/輔導學系同意,或檢附相關證明向指導教師/輔導學系請假。
(4)因所屬指導教師/輔導學系規範不同,實習學生應主動提前洽詢,以便了解相關規定。
七、申辦實習學生證:
由實習學生自主申請,請先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實習學生資料維護/實習履歷,上傳學士照或證件照(生活照恕不受理)。
(1)115年2月28日前完成照片上傳者,方得於第一次返校座談(115年3月27日)簽到時領取實習學生證。
(2)前述期間未及上傳,可於實習期間另3場返校座談前20日完成上傳,並於該次返校座談簽到時領取。
八、申辦教師證書作業:
所有實習學生應親自出席第一次返校座談(115年3月27日)並領取教師證書申請書等相關資料(不得代領),請提前備妥相關紙本附件:
(1)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證書黑白影本,中文版、英文版各一份;持雙語版者,僅須提供一份即可;無英文版者,請提供指定期間內仍具效期之護照影本
(2)本校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正反面黑白影本
(3)更名者須提供特定期間內戶籍謄本(請另洽業務承辦人)
(4)姓名含特殊字者,須提供身分證正面影本(請另洽業務承辦人)
若經本組通知申辦教師證書之照片不符規定,請回信繳交符合規定之照片電子檔。
請注意:申辦教師證書與申辦實習學生證的照片由不同單位蒐集,無法共用,請依循指示獨立繳交。
九、教育人才庫媒合平臺註冊:
歡迎實習學生善用教師職缺整合單一入口【教育人才庫媒合平臺】,讓您尋找教職不用再一校一校找。
操作簡報下載:https://niurl.cc/7emyhR
如有系統操作疑義,請洽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團隊
☎️(04)2237-5852
📧hrk12ea@mail.k12ea.gov.tw
十、雲端學院資料備份:
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可續用本校雲端學院服務至實習結束為止,請記得務必於實習結束前完成資料備份。
因故無法參加教育實習者:
請於2周內辦理撤銷實習 https://practiceweb.ncue.edu.tw/p/412-1007-374.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