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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第十版)
本網頁之教師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適用於97學年度至107學年度第2學期具教育學程修習資格,且須依具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者當年度之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修習教育學程者。餘請參照本校現行培育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專門課程學分表及課程規劃
 
一、高級中等學校共同學科、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學習領域專長
 

中等學校合併階段規劃

培育任教學科名稱

國民中學任教領域教學專長 高級中等學校任教學科
1、中等學校國文科 語文學習領域國文專長 國文科
3、中等學校數學科 數學學習領域數學專長 數學科
4、中等學校歷史科 社會學習領域歷史專長 歷史科
5、中等學校地理科 社會學習領域地理專長 地理科
6、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科 社會學習領域公民專長 公民與社會科
7、中等學校輔導科
8、中等學校體育科 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體育專長 體育科
9、中等學校化學科 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化學專長 化學科
10、中等學校物理科 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物理專長 物理科
11、中等學校生物科 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生物專長 生物科
12、中等學校美術科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視覺藝術專長 美術科
(僅限加科)  (.DOC)
(106學年度第1學期前具師資生資格者)   
(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具師資生資格者)
14、生涯規劃科(僅限加科)
15、藝術生活科-視覺應用藝術 (DOC)
33、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

二、高級中等職業學校

機械群 動力機械群 電機與電子群 商業與管理群 藝術群
16、機械科 21、汽車科 22、電機科 26、商業經營科 28、美術科
17、模具科 23、電子科 27、會計事務科
18.製圖科(自105年5月19日起停止培育) 24、資訊科
19、機電科 25、控制科
20.電腦機械製圖科(自105年5月19日起停止培育) 32、電子通信科
29、板金科
30、鑄造科
31、製圖科/電腦機械製圖科  

註1CEF B2級參考架構係依109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審查作業說明手冊之附件三:「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標準」提供參考。